凤阳县农村黑臭水体县市交叉互查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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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校核和治理进展县级交叉互查,涉及我县存在问题的有11个,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部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
        已整治完成的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的有6条,其中凤阳县3条,具体为临淮关镇琉璃岗小河沟、刘府镇黄庄小区沟渠、枣巷镇老巨村张志家西塘。主要原因是截污不到位,管理维护不及时、漂浮物打捞不彻底等原因,不利于水体的长治久清。
        (二)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此次交叉互查我县4个污水处理设施中,3个存在问题,主要存在进水量小,进口水质浓度低,外排水质超标等现象。
        (三)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仍未建立
    尚未建立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属地乡镇政府没有对已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定期巡查,普遍存在垃圾堆放、枯草腐烂、生活污水直排等现象;污水处理设施检修维护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问题整改
        (一)严格落实问题整改
    各乡镇、有关部门根据本次县级交叉互查问题清单,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将整改方案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治,力争提前完成。
        (二)强化部门联动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统一验收,统一监管,加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确保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管理及清理维护长效制度。对于已经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验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负责、村居参与的管理及清理维护制度,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要努力做到“五有”:有制度,明确具体实施办法和责任人;有标准,明确清理垃圾、浮萍的具体要求;有队伍,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有经费,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的开展;有督查,通过多种途径推动管护机制的落实。防止出现治理后的水体再次返“黑”返“臭”,如出现反弹再次成为黑臭水体的,由乡镇(街道)自行负责治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验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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